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税的同时,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政策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为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有关部门将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并另行公布。
同时,为优化税目结构,方便旅客和消费者申报、纳税,提高通关效率,我国将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其中,税目1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税目3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税目2。调整后,为保持各税目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的大体一致,税目1、2、3的税率将分别为15%、30%、60%。
来源: 证券日报
资讯排行
- 困难时刻如何破局?纺织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论坛讲的都是干货!
- “蕾”绽纺城·“丝”语全球|亚捷花边:探寻花边里的大世界
- 智慧赋能!打造“新智+新质”产业电商新生态-纺织服装周刊
- 第八届中国纺织非遗大会将于11月在海宁许村举办
- 红棉国际时装周|让中国设计师品牌不再“独立”
- 新质科技掀牛仔“绿”潮,行业首创靛蓝回用系统震撼发布
- “真皮标志杯”中国国际皮革裘皮时装设计大赛决赛在海宁成功举行
-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行动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生态管理
-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 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漆颖斌:历久弥新,“生生”不息
- 2024第十八届冷链产业年会暨第二届南亚东南亚冷链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在昆明举行
- 中国纺联会长孙瑞哲:坚定信心,干在实处,启锦绣新篇,绘美好未来-纺织服装周刊
- 打通“时尚+跨境”新路径!全球知名电商平台机构齐聚虎门
- 青岛国际时装周:中国职业装创新研发平台引领潮流,展现职业新风貌与行业前瞻
- 左拉时装:以五大风格系列解读2024秋冬时尚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