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二十条意见。这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成立以来,首次就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方面出台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郑昕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当前为什么要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第一,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国制造2025”的要求,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项具体措施。2015年5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制造2025》,这是第一次从国家战略层面描绘建设制造强国的宏伟蓝图,对顺应新常态,更好实现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要“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小企业集群”。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文件明确提出要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集群式发展。为了全面落实这些文件精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当前产业集群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广泛调研、听取专家、企业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经验,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本意见。
第二,《意见》顺应中小企业发展需求。中小企业集群式发展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产业集群已经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载体,对推动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有效配置生产要素、降低创新创业成本、节约社会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对29个省市的不完全统计,2014年,我国形成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产业集群2530个(其中,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集群1198个,超过500亿元的161个,超过1000亿元的61个),拥有企业94.68万户,吸纳就业5257.56万人,销售收入48.26万亿元,实现利润2.69万亿元。浙江等地区产业集群的销售收入已超过本地企业销售收入一半以上,产业集群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日益明显。同时,产业集群凸显系统优势和集体效率,成为稳增长促就业的重要力量。
第三,《意见》契合产业集群发展新特征和新变化。近年来,全球经济发展呈现出新的态势和特征,正在深刻影响着产业集群发展,新的集群形态、业态和发展模式不断涌现,创新型、智能化、国际化成为产业集群发展的主要方向。但目前我国产业集群发展还不适应这些新变化,部分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度较低,没有形成产业链的紧密合作,且处在价值链低端;创新能力弱,信息化水平低;品牌建设不够,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有待提升;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滞后;基础设施不配套,缺乏总体规划和功能设计等等。这些问题制约了产业集群的发展和功能发挥。因此,需要更加重视全球化背景下的产业关联与集群合作,更精准、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地对各地产业集群进行推动和指导,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第四,出台《意见》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需要。目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下中国经济正从投资驱动开始转向创新驱动,而不断进行的改革更激发出了市场的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掀起草根创业的浪潮。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逐渐成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产业集群作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重要载体,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中央编办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职责和机构调整的通知中,明确要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并将中小企业司更名为中小企业局,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企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拟订产业集群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的重要任务,也是职责所在。
这次《意见》中的一个亮点是提出加强产业集群信息化,明确建设智慧集群,请问为什么要提出建设智慧集群?
为提高产业集群信息化水平,《意见》明确要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行动,建设智慧集群。这确是《意见》的一大突出亮点。推动建设智慧集群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
第一,发展智慧集群是推进智能制造、产业互联网的重要探索和实践。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并加速与各领域技术深度融合,引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革,这一变革在制造业领域尤为突出,“互联网+制造”发展势头迅猛,影响深远。目前发达国家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信息化背景下国家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我国政府也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构建信息化条件下的产业生态体系和新型制造模式。这种智慧互联型的产业生态系统,要实现系统层面的智慧互联,不仅需要少数大企业掌握智能制造技术,更需要大量中小企业实现智能化,以互联网为媒介实现大中小企业、上下游企业等的集成、协同和动态演进。首先,通过构建高水平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有利于产业链、创新链和技术链的不断变革和融合发展,更易催生出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形成百花齐放、千枝吐翠的良好生态。其次,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具有较大的产业关联度,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加强协同创新、协同制造、协同供应链管理,促进集群内部信息交流和技术扩散,有利于形成多种先进技术的群体性突破和技术融合发展。最后,打造智慧集群有利于实现智能制造的核心目标——系统效率提升的突破,也有利于中央和地方的政策联动。
第二,智慧集群建设是产业集群信息化建设的抓手。目前,北京、上海、青岛等多个地区正积极探索智慧集群的建设和发展,有的地方叫做智慧园区或智慧工业园,有的地方称之为数字化园区,虽然名称不同,但它们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手段均是通过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新型高效数字化基础设施;或是通过推进信息技术的深入广泛应用,探索“互联网+制造业”的科学模式。我们提出建设智慧集群,更多的是推动产业集群以系统效率提升和智能制造产业生态塑造为目标,因地制宜地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推动集群企业以互联网思维改造传统制造模式、创新模式和服务模式。
《意见》对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除建设智慧集群外,还有哪些亮点?
《意见》从加强规划引导、提升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提高产业集群信息化水平、提升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指导和政策支持等七个方面共20条,提出了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内容丰富,也有一些亮点,除提出建设智慧集群外,概括起来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突出创新和转型升级。这是贯穿《意见》的主线,体现了通过创新和转型升级,增强集群竞争力。产业集群最大的优势之一是协同创新,通过研发、营销等各种资源共享和专业化的合作、交流,知识溢出和技术扩散效益明显,不仅促进了新产业诞生、新技术转化,还解决了就业,拉动了地区经济增长。《意见》明确提出产业集群要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网络,建立产业集群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产业、产品协同研发平台;鼓励和引导企业组建产业联盟或研发联盟,强化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意见》还提出要推动建立产业集群知识产权联盟,这是产业集群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有效模式之一,有利于“集体维权、抱团发展”。针对新产品、新技术应用难的问题,《意见》提出支持新产品认证的服务。这些意见精神,体现了《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中的相关要求。
第二,突出合作交流。建立产业集群国际合作交流机制,充分发挥产业集群在国际产能合作、实现全球化发展的载体作用,这是贯彻落实“一路一带”战略的具体行动。《意见》提出推动产业集群合作交流,建立产业集群国际合作交流机制等。2014年,APEC第21次中小企业部长会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南京宣言》,倡导鼓励建立产业集群交流机制,加强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促进亚太地区人才、技术、资本、服务、信息等创新要素的跨区域流动与共享。《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境外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形成上下游配套、集群式发展的轻纺产品加工基地”,“引导国内企业抱团出海、集群式‘走出去’”。这表明,产业集群是我国中小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形式。今后,产业集群国际合作将在全球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展开。
第三,突出加强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滞后是目前影响产业集群发展的短板。针对这方面的问题,《意见》提出建立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多层次、多类别的人才培养机制,引导和推动产业集群依法组建行业协会、商会和联盟等,集聚优质服务资源,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产业集群协同创新和转型升级提供支撑。
第四,突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意见》提出要加强规划引导,对产业集群进行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并纳入所在地区发展规划。支持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工业)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创客空间,强调要加强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等。多层标准厂房有利于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对于一些适宜多层标准厂房的行业或企业,要鼓励其发展。《意见》还提出各地要把提升产业集群发展能力、促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作为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产业集群发展的管理、指导和服务。此外,还提出要落实已出台的促进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对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智慧集群建设、集群企业或机构在产业链各环节的合作创新等优先给予支持。
《意见》发布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产业集群的培育和推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产业集群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国内经济增长动力和下行压力并存,以世界先进经验为鉴,充分释放产业集群促进创新创业的活力,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行动,全面推动我国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是下一步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工作重点之一。
第一,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产业集群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通过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对产业集群发展的管理、指导和服务。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是推动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一个工作抓手,要指导各地制定适合本地的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等。
第二,大力推进互联网+产业集群行动。选择一批管理规范、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引导带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集群,开展100家“智慧集群”建设和认定工作,总结推广“智慧集群”发展经验。
第三,开展产业集群评价,完善评价考核和分类指导。我国地域辽阔,产业体系齐全,集群发展历史不一,因此产业集群在空间、产业、时间等不同维度上千差万别,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开展产业集群评价,对于不同水平的产业集群,实施针对性管理和分类指导,促进政府部门在产业集群培育和推动过程中发挥更加切实有效的作用。
第四,推动建立产业集群联盟。顺应产业集群发展趋势,在推动和引导区域或行业性产业联盟、合作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全国性的产业集群创新发展联盟,搭建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国际交流合作、前沿理论与实证研究的高端平台,推动我国产业集群创新型、智能化、国际化发展。
第五,强化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产业集群面临转型升级挑战,需求更大的是以工业设计、技术培训、信息化解决方案、检验检测等为代表的共性技术服务内容。因此,今后要以产业集群为载体,重点加强技术创新和智能制造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第六,建立产业集群运行监测制度,加强预警和引导。目前,我国产业集群统计制度还不健全,下一步将加快促进集群统计工作系统化和科学化,将产业集群逐步纳入经济监测预警体系。
(本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内容整理)
来源: 纺织服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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