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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正式发布公告对欧盟多晶硅“双反”调查
相关专题: 资讯频道  物流资讯 发布时间:2012-11-02
资讯导读:11月1日,商务部官网正式发布商务部2012年第70号和第71号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并将该项“双反”调查与2012年7月20日商务部已发起的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进行合并调查。

11月1日,商务部官网正式发布商务部2012年第70号和第71号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并将该项“双反”调查与2012年7月20日商务部已发起的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进行合并调查。

对于我国展开对上述三国(地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一事,坊间倾向于将其视为我国产业对此前欧盟、美国“双反”的一次“反击”。而事实上,就目前我国多晶硅厂家开工率不足20%的情况来看,产业确已岌岌可危,到了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展开自保的时刻。

对此,生意社行业分析师袁婷介绍,“根据调查,现在国内开工的多晶硅厂家基本只剩下了保利协鑫、亚洲硅业、瑞能、永祥、特变、大全等6家,其他基本上都停产、破产了”。

立案调查合情合理

根据商务部公告,此次“双反”调查起源于9月17日,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商务部提交的书面申请。

而上述联合提出申请的4家多晶硅生产企业在近5年间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比例均超过50%(产业层面4家企业约可代表80%的多晶硅产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生产者“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等相关规定。

此番商务部“双反”调查的产品范围为太阳能级多晶硅(英文名称:Solar-Grade Polysilicon),是以氯硅烷为原料采用(改良)西门子法和硅烷法等工艺生产的,用于生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的棒状多晶硅、块状多晶硅、颗粒状多晶硅产品。

对此,袁婷向记者表示,“我国仅展开对 太阳能级多晶硅 的调查,是比较克制的。因为多晶硅的需求主要来自于半导体和太阳能电池,按纯度要求不同,分为电子级和太阳能级。其中,用于电子级多晶硅占55%左右,太阳能级多晶硅占45%。当然,随着光伏产业的迅猛发展,太阳能电池对多晶硅的需求量已高于半导体多晶硅的发展”。

此外,从产业层面来看,2011年我国多晶硅产能占全球总额的39%(美国为16%、韩国为15%、德国为12%、日本为9%)。但与此同时,海关数据显示,今年1-9月份我国累积进口多晶硅64496吨,同比增加近33%,已超过去年我国全年的进口总量,累积平均进口价格26.44美元/公斤,同比下跌61%。

本就处于产能过剩局面的中国多晶硅业,又遭受到海外大批进口的低价多晶硅产品倾销冲击,才最终酿成了近80%多晶硅生产企业停产、倒闭的恶果。

短期难刺激多晶硅价格回升

根据生意社监测数据,自今年7月以来,我国太阳能级多晶硅出厂价格均价已由19万元/吨快速跌落至10月的17.3万元/吨。

而上文提到,今年我国1-9月份累计平均进口多晶硅价格为26.44美元/公斤,约合16.5万元/吨(11月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6.2405),由此,进口多晶硅价格优势可见一斑。

在海外多晶硅倾销、光伏业持续低迷、产能过剩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有的厂家在消化库存;有的厂家虽无库存拖累,也因为下游厂家询单的减少,出货艰难”,袁婷向记者表示,“鉴于这一产业局面,即使商务部对进口多晶硅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短期内多晶硅的价格也难以回升。毕竟大批停产的企业想要恢复生产,还需要经历一个 缓冲期 ,且在目前赔本生产、下游需求尚待启动的状态下,短期内多晶硅价格或难有支撑”。

据记者了解,此番商务部“双反”调查将分别涉及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的10家多晶硅企业。

在此次商务部双反调查公告发布后20天内,任何利害关系方均可向商务部有关司局提出参加应诉的申请,商务部将在应诉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应诉者发放调查问卷。而一旦应诉无法提供有效答卷,商务部则可依法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根据公告,本次调查自2012年11月1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3年11月1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4年5月1日。

来源: 中国物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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