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号轻纺城 您好,欢迎来到大号轻纺城EQFC.CN !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信息发布]
您当前位置: 大号轻纺城EQFC.CN >> 商业资讯 > 详细信息
“悬赏正面报道”有违新闻伦理
相关专题: 资讯频道  资讯频道 发布时间:2012-04-30
资讯导读: 现如今行贿记者的手段纷繁多样,从巧立名目以宣传费车马费劳务费封口费给付现金,到提供实物等,名目繁多,层出不穷,其中以现金给付最为

现如今行贿记者的手段纷繁多样,从巧立名目以“宣传费”“车马费”“劳务费”“封口费”给付现金,到提供实物等,名目繁多,层出不穷,其中以现金给付最为常见。这使得行贿人所采用的违法手段越来越猖獗。令人担忧的是,政府行贿记者,能否成为滋生受贿犯罪的温床?

广东大亚湾区政府设奖奖励媒体记者、通讯员对当地成绩成就的正面报道,其中中央级媒体每篇报道最高奖1万元,而市级媒体最低可得100元。这一“内部文件”近日被记者曝光,变相贿赂与新闻伦理问题再度凸显。

大亚湾区政府的“奖励”,非车马费,也非普通的劳务费;这些奖励,也许会变成:可以理横折曲,变负面为正面的公关费;可以指鹿为马,对黑暗视而不见的封口费。作为新闻记者,如果想拿到这些钱,他就得正面报道―――通俗来说,这是在鼓励“报喜不报忧”。试想一下,如果只是报喜不报忧,媒体还能叫舆论监督?还能叫“人民的眼睛”?它只会沦落为帮助某企业、某部门歌功颂德、规避过错的宣传私器。

在这方面,作为权力机构的大亚湾区政府似乎显得更有经验。为了吸引媒体的“正面报道”而悬赏,这是一种什么行为?轻言是收买,重言是贿赂。如果记者无力对抗,只能走向囹圄之处。正如报道所指,大亚湾区政府是权力机构,如果出色完成职责并有新闻价值,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给予报道,这是天经地义的。对政府而言,报道彰显了政府的功绩;对媒体来说,具有传播价值的新闻也带来受众,这是你情我愿的正当行为。然为了宣传对“正面”进行奖励,无论是商业机构还是权力机关,都难逃收买或贿赂的嫌疑;而媒体的报道应该只看新闻价值不看“奖励”价格,收受“奖励”,采编人员就是利用自己的权力获取利益,同样难逃有偿新闻的指责甚至是受贿的指控。

很显然,“悬赏正面报道”的所谓内部文件是荒谬的,如此设立的“内部文件”是毫无依据的。但这不是最主要的,问题的关键是,“悬赏正面报道”是谁授权给你定的?与其说这是一次“行政悬赏”不如说这是一次“行政滥作为”。这是因为,记者采访报道,政府不能干涉。倘若说,大亚湾区政府经研究一致决定设立“好新闻奖”,那么最好不过。倘若说,记者在采访中提出“过份”的要求,那么你(政府部门)所能够做的,只能是配合采访。假如记者报道的是“负面新闻”,大亚湾区政府是否还要对舆论监督进行问责?

毫无疑问,面对大亚湾区政府精心设置的“圈套”面前,记者抗不住金钱的现实诱惑,如被一念之差所击败,日积月累构筑起的信念、价值、道德防线倾刻间就会崩溃。记者不再是记者,而是“妓者”,新闻伦理的崩溃首当其冲。但唤醒新闻伦理,究竟是靠苦口婆心劝导,一再忍让包容,还是祭起法律之剑,令敢越雷池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呢?我坚信,我们党、我们国家、我们媒介、我们人民会毅然选择后者。

我要申请开通成为会员
本文标签: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083号